住宅设计标准6月实施 新建商品房有4层就须配电梯

来源:欧宝全站    发布时间:2024-08-16 21:32:08  提示:点击图片可以放大

  自今年6月1日起,上海新建商品房的多层(4-6层)及以上住宅必须设置电梯,中高层及以上住宅的电梯尺寸应符合相应规定,以进一步满足老年人上下楼的实际的需求。

  自今年6月1日起,上海新建商品房的多层(4-6层)及以上住宅必须设置电梯,中高层及以上住宅的电梯尺寸应符合相应规定,以进一步满足老年人上下楼的实际需求。近日,非常关注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已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组织修订完成,并将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市建管委介绍,昨日发布的新版《住宅设计标准》,是在2011年针对消防防火局部修订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全面修订。

  长期以来,各地普遍要求6层以上或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这是根据经济水平和传统习惯规定的。随着经济发展及中国进入老龄化阶段,为方便老年人上下楼,《住宅设计标准》在此次修订中新增了多层住宅建筑应设置电梯的要求,在率先明确规定,多层住宅(4-6层)应设电梯,并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

  近年来,上海100米以上的高层住宅不断增多,当前国家和上海对该类住宅的设计尚无明确技术要求。

  新版《住宅设计标准》在首次对100米以上的高层住宅做出全面规定,在建筑、结构、防火、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技术要求。

  其中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住宅,应设置避难层(区),这是保障超高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上海总结以往住宅火灾的教训,此次明确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也应设置避难层,供人们在发生火灾时疏散避难。

  市建管委表示,上海土地资源十分稀缺,为更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充分的发挥城市空间效应,此次修订适度放宽了对商品房的朝向与间距等限制,使总平面设计中很多类型的住宅有多种形式的布局,同时符合上海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修订规定,新建住宅一定得执行本市有关节能标准,达到节能60%以上;节电方面,规定每户应分户设置电表,并按照户内面积的大小规定每户应控制的用电电量,在楼、电梯间以及公共走道等部位一定要采用节能灯具;节水方面,规定了每人的日用水量;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方面,规定低层、多层住宅应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此次修订还专门增加“全装修房室内空气质量”内容,对室内空气污染物限值作出明确规定,作为强制性条文。

  根据规定,全装修房的室内装修设计,宜进行室内空气质量的预评估,室内装修用到的材料及装修工艺应控制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