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既有住所增设电梯作业,标准自然资源局联合检查环节和内容,便利广阔业主处理既有住所增设电梯请求手续,依据《汕头市展开既有住所增设电梯作业的施行定见》(汕府〔2019〕64号),市自然资源局安排编制《汕头市既有住所增设电梯规划指引》,近期已完结开始效果。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汕头市既有住所增设电梯规划指引(咨询定见稿)》(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公示,欢迎广阔市民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定见和主张。
《指引》清楚既有住所增设电梯规划规划相关条件要求,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以及参阅其他城市经历,对我市既有住所增设电梯提出规划规划辅导定见。《指引》适用于本市市域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合法报建手续,请求在已建成投入运用且在原产权建造用地红线范围内增设电梯的无电梯住所。
《指引》清晰了申报条件。既有住所增设电梯应以实用性为准则,不得侵吞现有城市路途空间,不得影响城市规划施行,尽量缩小电梯井及杰出外墙面的尺度,削减对周边相邻修建的晦气影响。增设电梯应当经该栋(梯)房子专有部分占该栋(梯)修建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赞同。假如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赞同。施行主体应就增设电梯开始规划计划、资金概算及筹措计划、电梯保护保养方法及费用分摊计划、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费用筹措计划、电梯的运用管理者等问题达到书面共同定见。
《指引》清晰了电梯的安置准则。其间说到,增设电梯的计划规划应归纳考虑增设电梯场所条件、结构安全、救援通道、消防通道、环境改造、彼此搅扰等要素,尽量削减对相邻修建或业主的晦气影响。沿城市主次干道的高楼面向路途一侧准则上不得增设电梯。增设电梯应以实用性为准则,量体裁衣挑选安置方位,尽可能挑选小型电梯,电梯井外围尺度主张控制在 2.2 米×2.1米以内,缩小电梯井及杰出外墙面的尺度,削减对周边相邻修建的晦气影响。同一小区、同一类型住所增设电梯应在方式、电梯井道尺度、方位、连廊长度、修建风格等方面尽量共同。增设电梯的外观应与原高楼全体修建风格相和谐,并在立面图中加以规划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