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东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公室工作人员王路闯和记者说,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适合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为,许昌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域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拆迁计划,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4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首先要确定一个主体,申请主体居民要签订一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需要本单元全体业主签字确认。
确认书签过之后,下一步就需要联系房屋安全检验测试单位,进行房屋安全检测,然后联系电梯公司签署加装电梯的协议。
协议经过公示之后,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盖章予以确认并出具文书报告,然后就开始做施工图、设计图,这些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主体应当委托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实施工程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做施工和监理,并且安装过程应当接受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如果涉及热力、电信、水业、燃气、数字电视等配套设施的改造工作,相关单位也应给予协助。工程结束后,申请主体应及时将加装电梯工程完工资料整理归档,并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单独建档留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均成立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办公室,详情居民能前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