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石桥镇付王村村支部旁有一大蒜黄姜加工厂,排出的气味难闻,噪声很大,加工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水库,垃圾铲到农田,烧煤影响空气质量。
经调查,襄阳富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做大蒜加工,燃料为煤,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异味和噪声,废水排入自挖堰塘,水满后进入自然形成的沟渠,经约2公里流入水库。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供电设备已被查封。
襄州区黄集镇胡岗大队和黄集镇襄北原酒厂附近共有4家养猪厂,每7、8天就排一次污水到襄州区古驿镇东吴村的水渠里,村民用来灌溉农田的水被污染,庄稼长不了。
经调查:四家养殖厂分别为金城英豪生猪养殖厂、黄集镇王XX养殖场、襄北养殖有限公司、同富如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均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配套有污染收集、治理设施,粪污经发酵后资源化利用,仅少量排放。现场检查发现,金城英豪生猪养殖厂有排污口,排水量小,水质清澈,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黄集镇王XX养殖场无排污口;襄北养殖有限公司有排污口,存在排污现象,但排水量小;同富如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有排污口,存在排污现象。
(一)责令襄北养殖有限公司:1、堵死排污口;2、实行雨污分离;3、安装除臭设备,降低臭味;4、发酵池做到防雨、防渗、防漏;5、建立干粪堆积场,发酵后还田利用。
(二)责令同富如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1、安装除臭设备,降低臭味;2、建立干粪堆积场,发酵后还田利用;3、节水改造;4、建设收集池,并做到防雨、防渗、防漏;5、严禁粪污外排。
(二)待完成油烟净化装置后,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其进行达标验收后,方可营业。
襄州区黄集镇前进街居委会办公室附近小区里,有三家养猪厂在小区里养猪、杀猪。烫猪时烧的水气味很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经调查,黄集镇前进街社区并无“养猪厂”,有3家生猪屠宰场,分别为:薛XX屠宰场、王XX屠宰场、程XX屠宰场,均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在经营中会产生废水和臭味,冲洗废水经过滤后,直接排入下水道。
2018年8月1日,襄州区畜牧局已责令3家生猪屠宰场立马停止生猪屠宰行为。若拒不改正,将依法予以强制取缔。
经调查,第一看守所已于2015年10月完成煤改气,正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未使用燃煤。第二看守所烧煤问题属实。
宜城市郑集镇郑集老街,湖北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时候灰尘特别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应为宜城市楚皇城粮油公司,紧邻居民区,与周边住户间隔距离较近。生产时无灰尘排放,散糠装袋时有糠灰飘散影响居民生活。7月28日现场检查时,已停产。8月3日复查时,仍在停产之中。
责令楚皇城粮油公司封闭散糠包装生产线并加装除尘设施。未整改完毕和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投入生产。
宜城市郑集镇槐营村五组绿秀粮食加工厂,一般晚上偷偷加工,排放大量灰尘,噪声扰民,周边居民都不敢开窗。
经调查,宜城市绿秀粮油有限公司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生产期间,有利用晚上低谷电生产的情况;有噪声产生,尤其是夜间噪声更容易影响居民生活。配套有简易的除尘和降噪设施;2018年6月,宜城市环保局已责令该厂停止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
加强巡查,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和完成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枣阳市琚湾镇三王村四组村民从河中抽水浇灌庄稼,导致庄稼死亡,不知什么原因,环保局监测站7月23日来取过水样,到现在还没出监测结果。
经调查,信访反映事项中抽水浇灌庄稼的河是沙河,流经琚湾镇三王村河段长度约3公里,上游为环城柿子园村,三王村为沙河流经琚湾镇的第一村,位于沙河北岸。2018年7月18日,琚湾镇三王村四组11户、五组5户村民从沙河抽水,对71.49亩稻秧进行浇灌。7月23日村民发现有稻秧死亡现象,枣阳市环保局立即组织环境监测站对该河段河水采样监测,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同一块稻田中部分稻秧长势优良,已有稻穗,少部分出现稻秧枯黄现象。7月26日,监测结果为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标准。8月2日,枣阳市环保局、琚湾镇政府、镇植保站联合调查,发现枯黄现象消除,相邻的两块稻田,田埂之隔的稻秧长势有差异。在与村民的走访调查中,村民分析出现这两种情况的原因:长势优良的稻秧是插秧时间早并且是人工插秧作业,而长势差的包括出现枯黄现象的秧苗都是晚季节用插秧机械插秧作业的。
(一)针对部分农户因稻秧减产的真实的情况,责成琚湾镇政府在2018年8月5日前完成相关农户农田面积核准、登记工作,目前已完成。在秋收时结合实际产量,按市场行情报价协商处理减产补偿问题。
(二)枣阳市环保局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市河(库)长办督促各级河(库)长认真履职,确保滚河、沙河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高新区管委会后面的车城湖,长期以来东风汽车厂区和生活区,还有别的一些小区生活垃圾污水、垃圾,直接排入湖中,现呈现黑臭水体。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车城湖,即谢洼水库,基本功能为防洪。主要污染源来自邓城大道东段排洪工程入车城湖箱涵出口。该箱涵出口的上游构成区间为:(一)连山水库至襄新路西侧鼎府处的泄洪通道;该段为连山水库溢流洪水,无污染。(二)襄新路西侧排洪沟,北起新星路、南至襄新路西侧鼎府处;该段承接有新星路、东兴路、新城路、富康中路东段沿途单位污水,以及富康路与襄新路交叉口南北两侧民宅的直排污水。(三)襄新路西侧鼎府至箱涵出口。该段汇集以上来水后,经鼎府至车城湖入口,期间鼎府小区及阳光路沿途单位生活垃圾污水直排。经现场查看,车城湖在非汛期时,并无生活垃圾污水和垃圾直排湖中的情况。在汛期时,由于上游雨水大量涌入管涵,水位超过溢流坝后,才会出现雨水、生活垃圾污水和部分垃圾混合排入车城湖的情况。2006年管委会将该水库及周边土地转租给旺前集团,旺前集团又将该水库转包给谢洼社区居民谢XX用于养殖,因过去曾存在投肥投粪养鱼的行为,以致出现水质差、水中缺氧,死鱼多、气味大等现象,尤以夏季为甚。
(三)加快完善新星路、东兴路、新城路、富康中路东段、阳光路、车城湖北路的市政污水管网,杜绝污水直排,减少车城湖污染。目前正在采取EPC模式招标实施,预计2019年底前可全部完工。
(四)在车城湖设置50个曝气装置,对湖水进行人工增氧,促进水体加速循环流动;设置生态浮岛5万平方米,通过植物吸附、吸收水中有机污染物质,使水质得以净化;2018年年底完成。
(五)通过安装水质净化装置及分布式管网,形成净水、活水循环;年底前完成施工。
反映襄阳市东津镇老营一社村:1、2015年靠公路边一所违建房,河南人以养猪为名,从襄樊拉回猪肠、鸡肠等劣质产品,夜间进行熬地沟油,臭气熏天,污染水浸入地下;2、该村有一条二百米长的长坑,原来洗衣、牲畜用水均可,多年未清理,垃圾、杂草、白色污染极为严重。经开区拨专款治理,但长坑现在仍然臭气难闻;3、去年政府每个村拨10万元,建一个合格的卫生室。但村支书汪X不招标,私自承包,用原学校三间教室粉刷一下,10万元装入腰包,要求详查。
经调查:(一)该“河南人”实际为襄阳市四季青的人,从襄阳拉回的鸡肠,主要是用于养殖大虾,但场地内环境较差,脏、臭严重;(二)该村长坑内确有部分白色垃圾及杂草,另外,在村原建的鱼塘处也有此现象,但村里在此设有“禁止在此处倒垃圾”的提示牌,通过询问调查,由于以前的未清理到位,导致了这些垃圾存在;(三)2017年11月30日,一社村村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卫生室建设的相关工作,确定对村委会办公室旁边六间房做改造,邀请6组村民胡XX牵头,包工包料完成村卫生室建设。此项建设于2017年12月31日完成。截至目前,村卫生室建设资金已拨付到位6万元,剩余4万元资金待验收后再进行拨付。
(一)东津镇已责成业主停止生产,不得再进行作业,并立即搬离此地。目前当事人正在转运清理。
老河口市楚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入河中,每天晚上排放大量黄色烟雾,气味刺鼻,严重污染环境。
经调查,老河口市楚源化工有限公司基本的产品:对硝基苯甲酸;2015年11月、2017年通过环评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配套有污水处理和尾气吸收塔等治理设施;锅炉为天然气锅炉;废水预处理后经“一企一管”排放至桑德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处理;2018年8月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查阅近期委托监测、监督性监测报告,废水、废气排放均达标。日常生产中,该企业存在废气处理设备维护不到位,导致“跑冒滴漏”现象。
(一)加强对尾气吸收装置运维管理,组织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进行排查整改,2018年8月31日前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二)老河口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对公司制作过程中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不定期检测,若发现环境违法,严格依法查处。
刘升镇和枣阳市红砖厂对庄稼有很大的影响,土地、树林挖的稀烂,枣阳市红砖泛滥,二十多家砖厂,各乡镇都有,天天烧煤,几乎没几天优良天气,上面来查通知停产、停电,走后又搞。
经调查,枣阳现有22家页岩砖厂。现场调查:(一)22家页岩砖厂除天峰建材公司回收利用建筑垃圾作为生产原料外,其余21家均采取外购页岩和尾矿资源加工页岩砖,没有发现违法取土行为。调查中发现6家砖厂现场有粘土,主要来自周边村组堰塘扩容、排污设施建设、鄂西北水资源配置等工程产生的废弃渣土。(二)10家页岩砖厂按照环保整改标准,采取安装脱硫设施、封闭物料堆场、安装袋式除尘器,厂区硬化、绿化,砌阻尘墙、装防尘网等措施,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三)22家页岩砖厂全部实行一企一档,一企一策,分类整改,不搞一刀切。目前,10家企业通过验收正常生产外,剩余12家正在停产整改之中。
(一)严格执行枣阳市政府关于全市页岩砖厂恢复生产联合审批运行程序,未经批准,禁止恢复生产。
(二)枣阳市建设、国土、林业、环保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对发现的违法开挖耕地、开采页岩、破坏林地、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三)属地政府加强对已拆除、停产的页岩砖厂日常监管,严防擅自恢复生产。
南漳县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生产危化品浓硫酸,围墙离黄磷厂生活区不足50米;产生大量二氧化硫、氟化氢、氰化物等有毒气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石灰窑炉运行、石头砸铁等噪声扰民;磷酸氢钙粉尘、露天矿石堆场、石灰炉粉尘,排放浓度超标,居民室内不能开窗透气;珠磨机废水、选矿废水埋暗管从居民生活沟排放。居民要求:将危化品生产企业搬出人口密集居住区;若该企业不搬,将居民区居民整体搬迁。
经调查,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有年产20万吨磷酸盐项目、年产3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及石膏渣场建设项目。2010年1月、2012年7月、2017年10月先后通过环评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一)该公司《硫磺制酸项目环境评价报告》,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2016年9月通过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最近居民点距硫磺制酸装置边界(卫生防护距离以硫酸生产装置边界设定,不以厂界设定)为305米。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龙蟒磷制品公司围墙与原黄磷厂生活区围墙之间相隔一块农田,直线米。(二)现场调查时,该公司生产正常,厂区内有硫磺味,主要是生产硫酸熔硫以及制酸过程中散发的味道。硫磺库采取了封闭措施,尾气排放部分安装碱液洗涤塔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对硫磺制酸工段安装了烟气在线小时监控,但未与环保部门联网,其他排放废气工段建设有袋式除尘器、纤维除雾器、碱液洗涤塔等污染物处理设施,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2018年8月2日,县环境监测站对居民区布点监测,监测结果二氧化硫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信访反映的氟化氢、氰化物不是硫磺制酸生产工段排放的特征污染因子。
(三)2018年8月2日,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公司夜间噪声排放值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四)粉尘来自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氢钙、白肥等生产工段采取密闭作业,生产成品采用装袋密封后叉车转运至成品仓库;对磷矿石、钙矿石等露天物料堆场按规定设置了围挡并采取防尘网覆盖等措施;每天不间断用洒水车对厂区道路洒水抑尘。经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公司粉尘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五)该公司在选矿工段后大门建有1个容积约400立方米废水回收池,在3660磨机房前建有容积约90立方米废水回收池,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全部用回收泵泵至生产系统循环利用,无废水外排;未曾发现埋设暗管。部分属实(一)督促龙蟒磷制品公司在2018年10月底前将硫酸工段废气排放口安装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全天候监控。
(二)县环保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作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发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1、南漳县城关镇车家店村华海造纸厂将造纸污泥堆放在殡仪馆附近的山地。2、龙蟒钛业管道铺设在车家店村半空,管道有阀门喷出的气体刺鼻。
经调查:(一)湖北华海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泥堆场项目,位于南漳县城关镇车家店村三组,东临南漳县殡仪馆万福山墓区的山坡,于2015年4月通过环评审批,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2018年7月10日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二)信访反映的车家店村半空中管道是龙蟒钛业公司和龙蟒磷制品公司输送物料的连接管道,全长约1700米,通过架空方式建设;主要输送物料为硫酸和蒸汽;蒸汽在远距离输送过程中会产生冷凝液,必须排尽;蒸汽管线上设置疏水阀门用来排放冷凝液,别的物料管道没有设置阀门。
现场检查时,管道阀门有排水(冷凝液)现象,有少量蒸汽喷出,闻不到刺鼻气味。部分属实(一)督促华海公司对污泥堆场项目尽快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二)责成钛业公司、磷制品公司安排专人对物料输送管道巡检维护,察觉缺陷及时处理。
(三)县环保、安监部门加强对华海公司、钛业公司、磷制品公司日常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严格依法查处。
宜城市郑集镇槐营村有一个绿秀粮食加工厂,在粮食加工时没有采取保护措施,灰尘到处排放,对50米外的槐营村五组村民造成影响。
经调查,宜城市绿秀粮油有限公司,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配套有简易的除尘设施;2018年6月,宜城市环保局已责令该厂停止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
加强巡查,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和完成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襄阳市樊城区王寨街道人民西路132号光明巷,最里面有一个星天华洗衣场,洗衣场排放的污水进入下水道,很多种味道非常刺鼻,曾向市环保部门反映,此事没有正真获得处理。
经调查,襄阳星天华服装水洗有限公司主要是做服装水洗,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水洗过程中添加洗衣粉、柔软剂,废水排入城市管网。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未闻到刺鼻气味;废水取样监测结果达标。
襄城区环城南路君临山小区多次投诉铁塔辐射和安全问题,目前有人在处理,一是告知其有规划手续,二是针对危塔问题做加固,投诉人对其解决方法有异议,希望将铁塔外移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而不是进行现场加固。
经调查,该移动基站于2015年11月23日通过省环保厅审批,2015年12月建成,2016年12月开始入网使用,2017年1月13日通过省环保厅环保竣工验收。基站的铁塔底部毗邻君临山小区围墙,基础土层存在局部松塌现象。经铁塔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验,该移动基站基本设计参数、铁塔塔身规格、垂直度等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不存在安全风险隐患。2018年7月27日,铁塔公司配合襄阳电信在君临山小区开展了关于电磁辐射方面的现场环评测试,环评测试结果为该站电磁辐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区经信局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结合铁塔公司近期工作安排,考虑信访人所反映铁塔特殊情况,要求铁塔公司8月15日前制定铁塔迁转方案。
经调查,2017年底,茨河镇胡家泉村引进襄阳市好建房管理有限公司,在胡家泉村一组(原四组)投资兴建农村生态旅游和冷水养殖开发项目,由该公司出资扩宽胡家泉村一组2.5公里村级公路。由于宋XX承包山是新修公路必经之地,扩宽公路占用了其承包的部分林地。为此,村委会多次协商解决,终因双方提出的补偿金额差距过大,未能达成一致。现场检查发现,扩宽工程动工以来,爆破采用湿法凿岩,所产生的细石子就地用于平整路面,石料用于建路肩、筑坝。新修公路旁小河流水量很小,下游沿途无人居住,不存在对人畜饮水造成污染的可能。
经调查,2015年10月,枣阳市昊天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将全部厂房及生产设备等租赁给枣阳市点金纺织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基本的产品包芯纱;无环保审批手续。2017年7月,枣阳市环保局对其“未验先投”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因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8年6月,市环保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月1日、2日,枣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噪声进行监测,结果超标。8月3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实施查封。
襄城区湖北江华机械有限公司,距离经典小区仅20米左右,生产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小区居民。
经调查,湖北江华机械有限公司生产设备有:夜间生产产生的噪声,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影响城南小区居民正常休息。
江华机械有限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整改:(一)调整热处理车间生产作业班次,取消夜班,每日上班时间调整为:早上6: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二)加强热处理车间现场管理,装卸工件过程中轻拿轻放,最大限度避免撞击产生噪声。(三)加强设备设施维护,勤加油、勤保养,降低设备噪声。
谷城县东升社区丽景嘉园小区后面有一个养猪场,离小区只有30米左右,养猪场旁边还有一个小学,每天养猪场的粪水直接排在路面上,污水往小区里面流,味道特别难闻。
经调查,谷城县祥年生猪养殖场养殖规模较小,不属于办理环评审批的规模范围,建有化粪池和污水沉淀池,生猪粪污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蔬菜种植灌溉。现场检查,不存在粪水直接排路面上,也没有污水往小区里面流。但由于该养殖场设施简陋,管理不规范,确实存在异味大的问题。
(一)深入做好养殖业主的思想工作,将其纳入关闭搬迁范围;逐步减少养殖存栏数量,直至彻底关闭。